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公示显示,经统计2017年4月《目录》(第十一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4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319款,拟从《目录》撤销。
据了解,2017年发布的第十一批《目录》共有665款新能源车型进入,而自发布一年多以来,319款新能源车型并未实现量产,占到总申报数量的47%。其中新能源客车、纯电动物流车成为车型撤销重灾区,分别有173款、97款车型未实现量产。

据统计,拟被撤销的319款新能源车中,乘用车车型25款,客车车型182款,专用车车型112款,共涉及广通汽车、安源客车、北汽、北汽新能源、北汽银翔、比亚迪、东风汽车、广汽乘用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通家、北汽福田、成都大运陆地方舟、江铃汽车、中通客车、中植一客、郑州宇通、成都客车、珠海广通等整车企业。
今年4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进一步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管理。
其中就提及,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从《目录》撤销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标准法规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处罚。
此次工信部对《目录》中部分车型的撤销公示则是上述联合公告的具体实施动作。
本次撤销的大多数车型均为达不到性能指标的老旧车型。业内人士分析称,此做法将有利于淘汰占据优惠政策的“僵尸车型”,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更高性能的新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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