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就去年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作出了介绍。
杨栋梁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主要是突出了以下五个特点:一是这次把安全生产的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写入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也写进了安全生产法。二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强化,有18项内容明确了企业负什么责。三是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四是明确规定了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也要追责。五是提高了对事故查处惩罚的标准,对企业的最高罚款从500万提高到了2000万,并对发生事故企业的领导人增加了处罚条款。
对于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法,杨栋梁介绍称目前采取了五个措施:一是通过组织宣讲团和培训班进行大力宣传。二是梳理现有的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法不相适应的法规要及时调整,目前清理了63部,还将进一步地清理。三是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条例,包括奖励举报人等。四是加强依法治安,目前相应文件稿已经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很快会批准下发。五是从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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