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太时尚了!太做作了!太过时了!在Society杂志主编、服装搭配专栏作家马克·博热看来,是魔鬼身材还是臃肿不堪,是花很多钱或者花很少的钱,一个人都可以穿得很优雅或者很土。人人都可能犯穿搭上的错误,那些广受欢迎的造型,也可能是我们本不应该触碰的雷区;一些十分流行的穿搭方式,或许体现着糟糕的审美。你的朋友可能就穿着做旧的牛仔裤,用运动鞋搭配西装、穿戴着荧光色衣物,而你也可能觉得把polo衫领子立着还挺潮。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大家会这样穿搭,这样穿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春节了,出门穿点啥?先看看《太时髦了!》怎么说。马克·博热认为,在每一个穿搭提示的背后,都有一段历史、一种技巧、一个心理暗示,这也可能是一种社会产物或是一次市场引导。我们究竟是引领了时尚的潮流,还是被时尚拉入了刻板审美的坑?经出版社授权,界面文化(ID:Booksandfun)在春节之际从《太时髦了!》一书中节选了部分内容,或许可以为你提供一点新的穿搭建议。
戴超长围巾合理吗?
长久以来,戴好围巾和戴好领带的关键都在于打一个漂亮的结,而如今这种方法已发生了变化。自从出现了长度有时甚至超过2.5米(即蟒蛇的平均长度)的超长围巾,人们就不再给围在脖子上的围巾打结了。我们把它围上,完全像是让萨瓦奶酪火锅中的奶酪均匀绕在面包上一般。
这一造型运动所带来的视觉上的后果是非常明显的。一般的围巾,长度通常在1.5米左右,仅仅像在脖子部位点了个标点符号一样,而超长围巾则会占领许多部位,把下巴和脖子都吞掉,截掉一部分肩膀,甚至遮住胸部。因此,这一配饰的爱好者无论是男是女,他们围上围巾似乎不仅仅是为了抵御寒冷,而也想要给自己创造出舒适、如同卧室一样具有私密性的条件,以和别人隔离开,获得安全感。

问题就在这里。就像一大批美国游客在坐飞机时所穿的海绵材质的上衣一样,这种服饰从很多地方看上去都像是睡衣,加长围巾会无法避免地令人想起卧室的空间,更准确地说是和床有关的一切。它下垂的部分、材质和厚度也使其经常可以起到被子的作用。在人们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坐上回家的地铁时,围巾甚至可以成为枕头的完美替代品。但万一它不小心被夹在地铁门里,那就完了!
1927年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美国舞蹈家,现代舞的创始人,是世界上第一位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就是这样去世的:她的围巾缠在了她的座驾阿米尔卡GS的轮胎上。超长围巾的爱好者们不仅有这种突然死亡的危险,他们还会在经济衰退时期承担另一种风险。就像1930至1940年间突然兴起的佐特套服(流行于20世纪40年代的一种上衣肩宽而长、裤子高腰裤口狭窄的男子套装。作者此处想表达这种衣服要使用很多布料。)一般,围着超长围巾的人们不久后即有可能因被控告“过度使用原材料,导致国家经济出现危机”而接受法庭的审判。
的确,对佩戴超长围巾的人们而言,找到围巾的适宜长度,并且学会打结是很必要的。也没什么比这个更简单的了。只要将围巾从中间对折,再围上脖子,最后把尾端从另一端围巾的两层形成的环里拿出即可。
戴毛线帽合理吗?
尽管在几十年前,室内中央供暖的普及化已标志了睡帽不可避免的衰落,不过它的兄弟白天使用的毛线帽,仍然在很多男性的衣柜中占据着一席之地。的确,毛线帽的功能最近甚至得到了扩展,成了英美人所说的“fashionstatement”,也就是字面上所说的时尚宣言。
的确,自此之后,毛线帽的外观功能首先得到了肯定,主要是因为它给人们带来一种戴上会变酷的感觉。就像穿弹力牛仔裤和格子衬衫一样,戴毛线帽完全是现代那些装腔作势的人喜欢的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那些“赶时髦的人”。同样的道理,近些年来,戴毛线帽这种行为也成了一众好莱坞名人的习惯,比如约翰尼·德普、布拉德·皮特、罗伯特·帕丁森和大卫·贝克汉姆。美国人把这种帽子叫作“名人帽”。
在这两种情况下,戴毛线帽并不是出于对气候变化的担忧。原因不言自明。像库斯托船长或是蓝精灵那样戴帽子,那些赶时髦的人一定会把毛线帽戴在耳朵上面,一下就失去了帽子最基本的保暖功能。好莱坞明星们以更为正常的方法来戴毛线帽,也就是用帽子覆盖整个头部,他们肯定也不是因为气候原因才这样戴的。因为在好莱坞,或是在整个加利福尼亚州,谁会真正怕冷呢?

实际上,毛线帽如此受上流人士的欢迎,首先是因为它对头发的重要作用,它可以有效地遮住头发,这对一个刚刚开始脱发,或是某天头发很乱而被当场抓拍到的可怜明星而言是很重要的。但它的作用还不仅于此。毛线帽比任何一种鸭舌帽或是其他帽子更好,它像摩托车的头盔一样,可以把头发压得很平。对于那些喜欢故意让一绺头发垂下来挡住视线的时髦人士和好莱坞明星而言,毛线帽的这一功能是至关重要的。
但如果人们对于头发有其他要求,毛线帽实际上没有多大好处。像所有针织衣物一样,毛线帽用得越久损坏越大,会起球,变得非常软,并且无法避免地向下塌。因此,正如在皮手套和毛线手套之间应当选前者一样,在城市里应当选择戴毡帽或呢帽,而不是毛线帽,因为后者是最没有价值的。
把裤子塞进靴子里合理吗?
人们在不断地更新“如何穿难看”的艺术,其方法之一就是将身上的各种衣服塞起来。他们可以毫不在乎地将毛衣塞进裤子,把polo衫塞进齐膝短裤,将衬衫塞进内裤里,甚至还能把裤子塞到靴子中。其中裤子塞靴子绝不少见。
而那些把裤子塞进靴子中的人绝不是随便或不小心才这样做的,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当渔夫去捉贻贝的时候,他们也把裤子塞在胶靴里,这样裤子就不会打湿了。而骑士上马时也会这么做,这是为了不让裤缝擦伤马的皮肤。同样,我们把运动裤塞到袜子里似乎也不是完全偶然的。在郊区,把裤子塞进靴子是不大可能成为时尚标签的,因为最初,毒品贩子就通过这样做来暗示客户可以进行交易,并且货很充足。
在这些把裤子塞进靴子里的人中,骑士、毒贩和捉贻贝的渔夫是最不应被指责的,他们这样做最起码是有原因的。而其他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做,只是为了赶时髦。这种时尚效应是由两种单品的同时普及化带来的,也就是出现在男士衣柜中的紧身牛仔裤和那种来源于军靴或工装靴造型灵感的大靴子。因为牛仔裤太紧了,以至于无法覆盖靴子,还不如直接把裤子塞到靴子里面,这样正好形成了一种风格。可怜的伙计们,他们真是时尚的受害者。

的确,在这一做法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误会。多年以来,那些模特在走秀时也经常故意很明显地把裤子塞到靴子里,很多人误以为这是服装设计师特意设计的风格。而那些时装公司这样做,其实仅仅是为了让靴子能够完全被看到,这样买手们就能真正完整地欣赏这些大靴子了。同样的原则之下,如果一些模特走秀时把毛衣塞进裤子里,那也仅仅是为了让腰带能被所有人看到,而绝对不是一种风格上的选择。
再说,这又怎么会是一种风格上的选择呢?如果把毛衣塞进裤子会让人直接想到戴西昂组合(LesDeschiens,一个法国喜剧组合,演出的造型都十分滑稽)的形象,那么把裤子塞在靴子里则会创造出相悖的效果,又娘又粗野,又做作又机械化。更具体地来说,就是这个时尚小心机会把腿部一分为二,并且会缩短身材。这一点应该会让那些厚靴子的爱好者们放弃紧身牛仔裤,而重新选择直筒裤,甚至是靴裤,也就是那种能够遮住靴子的喇叭裤。
把包挎在手肘处合理吗?
现在的男人们可以把一只像杂粮三明治那么鼓的钱包,放进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现在的女人们也认为可以对自己的包为所欲为。比如,她们会把包挎在手腕上,夹紧自己的手肘,再伸出一部分手臂,神情傲慢地走来走去,因为她们觉得这个动作一定会显示出自己的高贵。
提手挎包的女性没有背斜挎包的人那么轻松,也不像背包爱好者们那么行动自如,她们把包挎在手肘处时,总是会显得僵硬而做作,仿佛一个正在从底层老百姓人群中穿过的女王一般。因此,世上所有装腔作势的人这样拿包并不是出于偶然。比如维多利亚·贝克汉姆、伊丽莎白二世、时尚博主嘉兰斯·多尔。
这种卖弄自己的方式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期。女人们为了显示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在出门时一定会带上的东西只有化妆品。所以她们有时会很喜欢拿一个小包,把它小心翼翼地夹在胳膊下,或者拿在手中。其余时间她们则喜欢为了显得更好看而手挎一个提包。这种装饰性包的代表是20世纪30年代爱马仕推出的凯丽包。

近80年后,尽管女性已经大大扩展了自己的活动范围,拥有了更高的社会地位,但比起设计实用的包,时尚设计师们还是更倾向于设计注重外形的包,比如那些最昂贵而知名的,迪奥Lady系列、圣罗兰缪斯系列、或者LV的Speedy系列,这一类包通常只有一条腕带或是极小的手柄,因此并不能背在肩上,也不能挎在手肘处,从而大大限制了其主人的行动。可以想象,手上坠着这样一个包来逛旺多姆广场,比在一个周六下午推着婴儿车穿梭于巴黎大区快速铁路的夏特雷大堂站的过道还要困难。不信可以试一试。
这样拿包几乎是毫无意义的,除非你隐居世外。根据一些医学研究,这样的拿包方式甚至会引起一些危险。这样拿包的话,包会比被背在肩膀上时重三倍,因为这样更远离人体的中心。同时,现在中等大小的包比30年前重了两倍,因此这样拿包也真的很容易患上网球肘这类疾病。在日本,就有许多女性因为这样拿包而患上这类疾病,因肌肉酸痛而接受治疗。

[法]马克·博热 著 刘宇彤 译
后浪·台海出版社 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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