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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控股董事长李书福:建议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 | 两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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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控股董事长李书福:建议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 | 两会聚焦

李书福代表建议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并修订行业标准适应电动汽车铁路运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侯卓铠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公布了“电动汽车铁路运输”以及“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两份建议。

李书福代表建议,对于电动货车,每装备1kW.h电量,车辆最大总质量限值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kg,抵消因装备动力蓄电池带来车辆整备质量的增加影响。建议对采用换电模式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限值补充规定为18.5m,以满足换电模式在新能源货车上快速推广应用。

据中汽数据测算,2019年国内交通行业碳排放在12亿吨左右,其中商用车保有量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12%左右,却制造了道路交通碳排放的56%。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货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3.5%、90.1%。

如果汽车行业要实现碳排放达峰及排放污染物治理,货车的电动化势在必行。

在李书福代表看来,目前国内货车电动化及重卡换电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要体现在两点:

车辆最大总质量障碍:所有的电动货车因装备电池系统,均比同类柴油车整备质量有所增加,尤其中重型电动货车需具备180~200km左右的续驶里程,装备的电池较多,自重普遍增加2~3吨,合规运营装载量将同比减少2~3吨。在目前电动货车购置成本高的现状下,难以与同类柴油车辆进行市场竞争,不利于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

车辆长度障碍:换电模式为中长途干线、定点物流应用场景货运电动化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考虑电池模块安装及换电便捷性,采用“动力电池包后背”换电方式,竖立布置车长方向增加1400mm,牵引标准尺寸半挂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将达到18.5m,现行法规长度限值(17.1m)不能满足需求。

根据资料显示,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货车的电动化及换电模式示范运行。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35年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明确鼓励开展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另外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但是,按照原标准GB 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基于传统发动机动力车型制订,未完全考虑新能源汽车装备电池系统及换电模式新技术的产品特点,尤其是对货车最大总质量及整车长度的限制已不能适应货车电动化及换电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

据此,李书福代表建议对GB 1589-2016标准中质量及长度限值作补充规定。

随着国内外日趋增长的新能源汽车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大量跨境物流需求。然而,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主要通过海运方式,其成本高、周期长,且面临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气候、线路安全性、海运环境恶劣带来的腐蚀),在运输过程中也带来了大量碳排放。

李书福代表称,相较海运和陆运,铁路运输有巨大的优势,尤其在长距离运输方面,在经济性、稳定性和碳排放方面全面超越海运与陆运。得益于欧盟对于电动汽车进行铁路运输无限制的友好法规环境,诸多欧洲车企已经开始选择使用铁路进行长距离的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汽车产品运输。

对此,李书福代表建议:根据电动汽车的产品特性,对现有标准进行适应性修订。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新阶段的市场需求,使电动汽车、锂电池散件能够依法合规,通过铁路进行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输,助力实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发展与全球主流市场开拓;建议行业机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结合新能源汽车特性与铁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要求,开展讨论与交流,制定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与运输管理规程;考虑市场与企业需求,适时开通新能源汽车运输专用班列,满足中国车企“走出去”以及欧洲地区日益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李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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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代表建议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并修订行业标准适应电动汽车铁路运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侯卓铠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公布了“电动汽车铁路运输”以及“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两份建议。

李书福代表建议,对于电动货车,每装备1kW.h电量,车辆最大总质量限值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kg,抵消因装备动力蓄电池带来车辆整备质量的增加影响。建议对采用换电模式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限值补充规定为18.5m,以满足换电模式在新能源货车上快速推广应用。

据中汽数据测算,2019年国内交通行业碳排放在12亿吨左右,其中商用车保有量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12%左右,却制造了道路交通碳排放的56%。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0》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货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3.5%、90.1%。

如果汽车行业要实现碳排放达峰及排放污染物治理,货车的电动化势在必行。

在李书福代表看来,目前国内货车电动化及重卡换电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要体现在两点:

车辆最大总质量障碍:所有的电动货车因装备电池系统,均比同类柴油车整备质量有所增加,尤其中重型电动货车需具备180~200km左右的续驶里程,装备的电池较多,自重普遍增加2~3吨,合规运营装载量将同比减少2~3吨。在目前电动货车购置成本高的现状下,难以与同类柴油车辆进行市场竞争,不利于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

车辆长度障碍:换电模式为中长途干线、定点物流应用场景货运电动化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考虑电池模块安装及换电便捷性,采用“动力电池包后背”换电方式,竖立布置车长方向增加1400mm,牵引标准尺寸半挂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将达到18.5m,现行法规长度限值(17.1m)不能满足需求。

根据资料显示,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货车的电动化及换电模式示范运行。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35年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明确鼓励开展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另外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但是,按照原标准GB 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基于传统发动机动力车型制订,未完全考虑新能源汽车装备电池系统及换电模式新技术的产品特点,尤其是对货车最大总质量及整车长度的限制已不能适应货车电动化及换电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

据此,李书福代表建议对GB 1589-2016标准中质量及长度限值作补充规定。

随着国内外日趋增长的新能源汽车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大量跨境物流需求。然而,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主要通过海运方式,其成本高、周期长,且面临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气候、线路安全性、海运环境恶劣带来的腐蚀),在运输过程中也带来了大量碳排放。

李书福代表称,相较海运和陆运,铁路运输有巨大的优势,尤其在长距离运输方面,在经济性、稳定性和碳排放方面全面超越海运与陆运。得益于欧盟对于电动汽车进行铁路运输无限制的友好法规环境,诸多欧洲车企已经开始选择使用铁路进行长距离的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汽车产品运输。

对此,李书福代表建议:根据电动汽车的产品特性,对现有标准进行适应性修订。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新阶段的市场需求,使电动汽车、锂电池散件能够依法合规,通过铁路进行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输,助力实现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发展与全球主流市场开拓;建议行业机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结合新能源汽车特性与铁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要求,开展讨论与交流,制定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与运输管理规程;考虑市场与企业需求,适时开通新能源汽车运输专用班列,满足中国车企“走出去”以及欧洲地区日益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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