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奔驰反垄断被罚3.5亿元 相关行业政策亟待出台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奔驰反垄断被罚3.5亿元 相关行业政策亟待出台

针对奔驰的反垄断处罚尘埃落定,汽车流通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台或许才能从源头上阻止汽车公司及其经销商的垄断行为。

图片来源:CFP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的处罚结果:对奔驰汽车公司罚款3.5亿元,对奔驰的部分经销商处罚786.9万元。 罚款额度为奔驰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7%,对与奔驰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奔驰的垄断行为分别体现在对整车价格和零部件价格的垄断两个方面。

该处理结果称,奔驰与其在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从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中,奔驰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除此之外,奔驰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该处罚结果,奔驰官方发布声明称: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

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2014年对外国在华整车公司、汽车零部件公司和科技公司开展反垄断调查并进行罚款,他们分别调查了奔驰、奥迪、菲亚特克莱斯勒、微软和埃森哲等外国汽车公司的垄断行为,甚至约谈了他们的中国区相关高层。

2014年9月份,奥迪在华合资公司一汽-大众奥迪因反垄断案被罚2.49亿元,另一在华汽车企业克莱斯勒被罚3168.2万元。在此前后,国家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和电装等12家日本汽车零配件和轴承公司给予12.35亿元的反垄断处罚。

在对奔驰反垄断案调查期间,奔驰采取了主动下调售后价格的措施。自去年7月1日以来不到半年的时间,奔驰三次主动下调售后及零部件相关价格。2014年7月1日,奔驰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星徽保养菜单”,并对保养配件和保养内容的价格予以公开,此次调价涉及的车型为C级、E级和S级等畅销车型,保养价格平均下调30%左右,最高降幅为50%;两个月后,奔驰下调了包括全系车型的1万个配件价格,平均下调幅度为15%;今年1月15日,奔驰宣布从1月1日起下调其全部零配件的厂商建议零售价,下调幅度为5%-25%,下调车型范围包括奔驰乘用车旗下的奔驰、AMG和smart三个子品牌的所有车型。

近年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对反垄断调查力度的加大也推动了汽车流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

2014年9月,交通运输部联合10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和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在该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今年2月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

就在4月22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商务部发布《关于尽快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报告》,以规范汽车公司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建立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4年12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即将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取代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品牌”二字的取消意味着之前办法中规定的“外国汽车公司必须通过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或授权在华代理来销售该品牌的进口汽车;且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做法将得到改善,因为这种以经销店为主导的汽车销售格局是导致目前汽车公司一家独大和垄断汽车销售价格的主要原因。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奔驰

4.9k
  • 腾讯宣布与丰田、奔驰和EA等公司达成多项合作
  • 梅赛德斯-奔驰标准轴距E级车运动版正式上市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奔驰反垄断被罚3.5亿元 相关行业政策亟待出台

针对奔驰的反垄断处罚尘埃落定,汽车流通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台或许才能从源头上阻止汽车公司及其经销商的垄断行为。

图片来源:CFP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的处罚结果:对奔驰汽车公司罚款3.5亿元,对奔驰的部分经销商处罚786.9万元。 罚款额度为奔驰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7%,对与奔驰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奔驰的垄断行为分别体现在对整车价格和零部件价格的垄断两个方面。

该处理结果称,奔驰与其在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从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中,奔驰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除此之外,奔驰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针对该处罚结果,奔驰官方发布声明称: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

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2014年对外国在华整车公司、汽车零部件公司和科技公司开展反垄断调查并进行罚款,他们分别调查了奔驰、奥迪、菲亚特克莱斯勒、微软和埃森哲等外国汽车公司的垄断行为,甚至约谈了他们的中国区相关高层。

2014年9月份,奥迪在华合资公司一汽-大众奥迪因反垄断案被罚2.49亿元,另一在华汽车企业克莱斯勒被罚3168.2万元。在此前后,国家发改委对住友、矢崎、精工和电装等12家日本汽车零配件和轴承公司给予12.35亿元的反垄断处罚。

在对奔驰反垄断案调查期间,奔驰采取了主动下调售后价格的措施。自去年7月1日以来不到半年的时间,奔驰三次主动下调售后及零部件相关价格。2014年7月1日,奔驰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星徽保养菜单”,并对保养配件和保养内容的价格予以公开,此次调价涉及的车型为C级、E级和S级等畅销车型,保养价格平均下调30%左右,最高降幅为50%;两个月后,奔驰下调了包括全系车型的1万个配件价格,平均下调幅度为15%;今年1月15日,奔驰宣布从1月1日起下调其全部零配件的厂商建议零售价,下调幅度为5%-25%,下调车型范围包括奔驰乘用车旗下的奔驰、AMG和smart三个子品牌的所有车型。

近年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对反垄断调查力度的加大也推动了汽车流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

2014年9月,交通运输部联合10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和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在该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今年2月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

就在4月22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商务部发布《关于尽快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报告》,以规范汽车公司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建立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4年12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即将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取代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品牌”二字的取消意味着之前办法中规定的“外国汽车公司必须通过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或授权在华代理来销售该品牌的进口汽车;且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做法将得到改善,因为这种以经销店为主导的汽车销售格局是导致目前汽车公司一家独大和垄断汽车销售价格的主要原因。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