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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宫崎市定:科举制度是坏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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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宫崎市定:科举制度是坏制度吗?

“如果科举有功,那应当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树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举有过,应该责备的是它将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围之中,后来不能进行本质性的改善,并且一直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

图片来源:图虫

按:“金榜题名”“状元及第”是人们对高考生的期待和祝福,这些词语均出自中国古代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作为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的利弊是什么?又应当如何看待科举制的崩溃?日本历史学家宫崎市定以《科举史》一书回应了以上问题。

宫崎市定(1901-1995),日本知名历史学家、京都学派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曾荣获日本学士院奖和法兰西学院颁发的儒莲奖。《科举史》初版于1946年,之后经历了修订重版。《科举史》是宫崎市定关于科举研究的集大成之作,这在这本书中,作者梳理了古代中国的选拔人才制度、从东汉的孝廉科到魏晋的九品官人法,以及最终发展而成的科举制。

他发现,科举制度的设立帮助了历朝天子确立专制权力,并打击了贵族分封制度。“科举是与天子的中央集权制相辅相成而发展起来的制度,同时也是为天子的专制权力起到辅弼作用的制度,”因此唐太宗才会望着新进士行伍而感叹“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贵族与士大夫阶级的此消彼长值得注意,六朝贵族受到尊敬是因为他们受过贵族与家法的洗礼,拥有平民无法企及的教养,然而科举制度选拔的人才拥有高于常人的素养,“与只有自尊心的旧贵族相比,他们理所当然更应该受到世人的尊敬。”此外,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士人在任官之后单独行动,也打破了宗族聚居的传统,出现了近亲散居的倾向。

宫崎市定也指出了科举制的弊端,诸如不鼓励追求纯粹的学问,科举过热甚至造成科举与学问的分离。科举只是任官的门槛,对学问发展的贡献也有限,进士及第并不需要深厚的学问,只需功利性地阅读相关的参考书、在容易出题的地方押题即可。但在指出科举弊端的同时,作者也提示我们,科举制的问题不应当被视为其本身的问题,而是与中国的政制环境息息相关,如此才能公平地评价科举的功过。毕竟,科举的理想是儒教主义的贤人政治,虽然具体实践中有种种不完善之处。

宫崎市定的《科举史》日前由后浪·汗青堂引进出版,我们从中节选了最末一章《科举制的崩溃》,与读者共读。在这一章里,作者讲述了科举制度是官方让渡政治权力给民间的“不成功”的例证,也提到科举制的崩溃同时也是传统中国由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的过程(如果将儒教看成宗教的话),此外他还引用其师原胜郎的观点论证了为什么科举不应当被当成祸国之举。

《科举史》
[日]宫崎市定 著 马云超 译
后浪丨大象出版社 2020-06

一、科举教育:官方让渡政治权力给民间

将科举与原本性质不同的学校制度相混合……这并不是从清朝开始的,而是明朝就已经存在的现象,这一事实也是中国近世官场腐败堕落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上所述,科举是“取士”的环节,是纯粹的官员录用制度,学校是“养士”的环节,应当是教育制度。但近世中国的学校是通往科举的预备阶段,没有教育之实,演变成一连串的考试制度。那么,学校的科举化是在怎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呢?可以说,那就是近世中国将政治权力让渡给民间。

一般认为,近世中国的政治是独裁专制,事实也的确如此,但这种独裁专制在有些领域极为严格,在有些领域又非常宽松。概而言之,盐的专卖、商品课税等有关政府利源获得的领域实行极为严格的统制,但增进民众福祉的公益事业则通常成为政府财政的负担,因此出现了将这方面政治权力尽可能让渡给民众的倾向。

政府将教育的权利让渡给民间几乎也是一样的。就《会典》而言,京师有国子监等各级学校,地方的府县学各自任命教官,各项制度似乎都很完备,但实际的教育有名无实,所谓学校只是徒有四壁的表象。 然而,政府又以文治主义作为国是,将精通古典作为官吏的首要素质,因此有志仕途者都必须首先求学。实际从事学问教育的机构多数是私立,或者名为公立而实际带有私人性质的书院,又或者是由类似寺小屋的机构担任,府县学的教官基本是不参与的。这一事实正是政府将教育的权利让渡民间的 反映 — 教育事业这样耗费极大的部门,与其政府自身经营,不如委予民间更为便利。学校制度很快名存实亡,只停留于法典之上,学校教育实际隶属科举,变为科举的预备考试也便顺理成章。因此,这些民间机构的设立纯粹是作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学校,其目的是从当地缙绅社会中更可能多地推选人才送入官场,使自己党派的势力持续扩张。朝廷为这种形势发愁,乾隆时期多次下达上谕戒饬士风,但既然拱手将教育权利让渡民间,实际上也就失去了管理教育的发言权。不过,值得凭恃的科举之权仍然由朝廷掌握,于是,朝廷致力于将科举的效力发挥到极限,结果只能是不断地增加考试,把科举制度变得更加复杂困难而已。反过来看,政府虽然向民间让渡了教育权,但将科举权抓在自己手中,结果对地方自治的发展可谓毫无贡献。

宫崎市定

既然朝廷将扶养官吏的权利让渡民间,如果还要求官吏成为股肱,为国家鞠躬尽瘁,这样的要求自然效力有限。虽然还能坚守祖制,用前代官吏的规范来要求下一代官吏,但如果期望他们顺应变动的天下形势,通过自发努力做出新的贡献,那是不可能的。国政改革这样的困难事,对于已经地位稳固的官吏来说,是非常危险且必须回避的。这也是清末官吏阶层最为保守而成为改革阻力的原因之一,科举也不例外。

清朝科举中,对于考官等办事员能够期待的极限就是保持公平,也就是公正无私地评分,给予考生平等发挥各自实力的机会,即所谓“严关防”。但到了清朝末年,连考官的公平都变得无法期待。咸丰八年(1858年)的乡试,各地都有不正风气,但遭到揭发的却只有河南省,挖补(裁剪拼接)的试卷达到四十份。就连天子脚下的顺天府也未能幸免,正考官柏葰受家人请托,考试之后偷换答卷,帮助罗鸿绎通过考试。柏葰是蒙古人,科甲出身,历任内务府大臣、军机大臣等要职,当时是一品内阁大学士, 事情暴露后因罪问斩。我们不仅能够看到对科场内不正当行为的问罪多么严厉,同时也能看到,即便如此仍有接连不断的不正当行为。

孙中山说,李瀚章为两广总督时,督署中出卖科第,每三千两银子可以为一个人打通关节。需要考虑的是,科举制度的废除自然是因为清朝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认为旧有官吏任用法已经完全不合时宜而做出的决定,但同时也是科举制度本身从内部走向崩溃,再顽固的保守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其中的弊害。

清末取代科举的学堂奖励法试图将教育的权利重新收回中央,其样式是西洋的,特别是模仿了日本的制度,但采用新制度的理由据说是接近中国的古法。这先不谈。发展新起步的教育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没有财源作为经费,其次是缺乏指导和统率的人才。此外,教育必须以其他社会现状作为背景才能有效推进,但新教育启动时,与之关联的其他行政组织依然保持着旧态,新教育机构是被旧社会隔离起来的先进。革命思想和革命运动在这样的氛围中成长发展,他们抛开清朝所期望的自强目的,并最终灭亡了清朝,成为建立中华民国的原动力。

二、科举的崩溃:从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

以上是站在以清朝为主的立场上论及科举制度的崩溃,但以此作为本书的结论还不够充分。毕竟科举不仅是清朝二百几十年的制度,还实际在中国社会有着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因此,科举的崩溃其实也是延续一千三百年的制度的崩溃。我们必须用长远的眼光,再次站在整体中国史的立场上,重新考察科举制崩溃的意义。科举既是中国性质的,也是儒教性质的。唐朝时由于王室李氏,所以将老子定为祖先,科举中也尽可能掺入了老庄的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科举的儒教性质已经改变。这些努力随着唐朝灭亡而完全消失,在后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儒教是不是宗教,这是反复讨论的问题。这一问题不止关系着儒教,也是宗教本身的问题。反过来说,这取决于能否将儒教包含在宗教的概念之中。将儒教视为宗教时的宗教概念,与不将儒教视为宗教时的宗教概念,多少应该存在差异。但需要注意的是,“宗教”一词其实是西欧语言religion的翻译,而西欧的 religion,本来是指基督教。由于是将类似基督教的事物依次纳入 religion 的概念之中,作为外来词的“宗教”总会带上了基督教的色彩,容易以基督教为中心讨论宗教。 但在今天, 我们不必拘泥于这样的来源,而应该站在最公平的立场上谈论宗教。

儒教已经具备了不容怀疑的五经或十三经,其中一部分是规定从日常坐卧行住到婚丧嫁娶的生活之礼,还有一部分是阐述宇宙论和关于人性论的儒家哲理。它们其实就相当于佛教中的经律论,具体来说,《周易》《诗经》《尚书》《春秋》是经部,《仪礼》 《周礼》《礼记》是律部,春秋三传、《论语》、《孟子》和性理诸书是论部。既然这些文本规范了生活,赋予了宇宙观和人性观, 提供了社会性和个人性安心立命的地盘,那么即便信仰的中心对象是略为含糊的“天”,也不妨碍我们将儒家理解为宗教。

如果将儒教视为宗教,儒士自然就相当于儒教中的僧侣,而主宰僧侣、垄断祭天权力的皇帝无疑就是法王。那么,给读书人公共地位的科举就可以比作儒教的僧侣剃度学术考试。不过,儒教本身绝不是三千年不变的固定之物,唐以前的儒教无论形式还是内在,都没有充分组织化。宋代以后科举逐渐定型, 特别是论部的发展令人瞩目,诞生了所谓的性理之学。其集大成者就是朱子,朱子最值得注意的是编纂了《朱子家礼》。古代的礼经支离破碎, 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朱子将其加以整理 给,婚丧嫁娶仪式确立了一定的规范。可以说,儒教具有完备的经律论是由朱子完成的,朱子才是使儒教成为宗教的大功臣。

朱熹

如此看来,中国是政教合一的典型的法王国家。只是作为法王的中国皇帝政治色彩太重,作为僧侣的官僚同样过于政治家化,比起宗教,科举也带有过多的政治性意味。科举无论从行使方还是接受方来看,都不可能是非常良心的制度,原因就在于政治色彩太浓。

清朝末年,政教一体的法王国家面对西欧新文化,不得不迎来剧烈的动摇。尽管没有意识到,但采用新学任免官吏的尝试无疑就是政教分离的第一步。政教一体基础上的法王(即皇帝)的地位,也不得不因为政教分离遭受深刻的打击。即便清朝不是满族出身,中国国民没有卷入攘夷运动的旋涡之中,这样的统治能够持续多久也值得怀疑。由于法王性皇帝政治的终结,中国完全成为政教分离的国家。面对这样的局面,原本在思想界占据领导地位的康有为一派在民国后仍高唱着保存孔教,被视作复辟论者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随着社会朝向政教分离的方向不断前进,人们开始反思昔日政教一体的弱点,激烈地批驳保教者的论调。思想革命运动不 是本书的话题,这里只介绍一篇鲁迅的短文《孔乙己》……

三、科举果真“有罪”吗?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科举的阴暗面。科举的理想是儒教主义的贤人政治,虽然方法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在期待绝对公正公平的各种措施上,仍有值得采纳的地方。关于科举的是非,古今东西都有议论,评价也各种各样。在东方,特别是中国本土,科举经常是负面的,但在西洋却多半是好意的、同情的倾向,这一点不失为有趣的现象。也许是西欧人听说科举的理想后,夸大了它的效果,而亲身蒙受科举弊害的中国有识者则不禁为其流毒未尽而愤慨,甚至面对将科举复杂化、困难化并加以奖励的明太祖,做出了“其心术有过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辛辣评价。不过,科举之所以在西洋获得好评,应当归结为科举制首次传入时,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洋社会的落后性。定论一旦建立,就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影响,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倾听已故的原胜郎博士的看法。

世人都说,中国的衰落是因为科举。呜呼,科举真的有罪吗?

议论者动不动就说科举祸国。清朝大厦将倾时,首先废除科举制度救国,结果科举废除没多久国家就灭亡了。如果将科举作为中国衰落的主因,那真是天大的冤枉。中国从一千多年前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其间请托勾结不断,无能之辈屡屡获得重用,但若由此论定科举效果微小,那就是夸大考试效果引发的歪论。近来文明各国任用文武官员之际,几乎都要进行考试,任用晋升必定依照能力,这很难不招来嗟怨之声。

为什么唯独责难中国的科举制呢?科举制值得采纳的点在于原则,官吏任用以公平为第一要义,最崇尚自由竞争。欧美各国在所谓旧时代的十八世纪无须赘言,进入十九世纪后,前半叶也未实行考试任用制度。即便在欧洲各国中号称先进且最民主的英国,以自由竞争为原则的文官考试制度也是在1870 年以后才广泛采用;至于武官任用,则长期采用买官制,直到1871 年。当时反对废除买官制的人说, 考试任用法虽然多少能够期待公平,但恐怕公平的美名之下,不世出的人才只能老死于空山了,卖官制度固然有其弊害,但俊杰一跃就能到达合适的位置,不应该遽尔更改采用考试法……如果将采用考试法引起的人才拥塞之弊,与选拔俊才名下的嬖幸宠进之祸相比,两者的利害得失洞若观火。况且初任之际采用考试法,何以必然妨碍以后选拔新颖的人才呢?非议这样的考试法,是因为预设了考试不合格的人中一 定有很多人才,这难免沦为脱离实际的空谈。欧洲各国如今多采用考试法,北美合众国也吸取滥任的教训,自 1883 年起实行文官任用考试,这无疑是进步的大势所趋。中国自千年以前实行科举考试,历代逐渐加以改良,最终出现了南京贡院般巨大的建筑,这是最值得肯定的,而不应当嗤之以鼻。主义透彻与否姑且不论,通过考试广泛选拔人才,这一 点远远领先欧美各国,这也是中国成为先进国的原因。中国的文明已经达到了发达的顶点,而且长期免于解体,得以维持权威性,这主要是科举的成就,它防止了阶级制带来的腐败。如果中国没有科举,其文明的末路无疑从数世纪前就开始了。

议论者又说,科举的原则很好,但实际考试的方法不得当,考的不是经世济用的学术,而是拘泥为诗文为主的八股旧套,这一点最值得讨论。此说看似有理,然而,所谓恶税使征收便利,能够保障财源,而所谓良税使征收繁杂,经常不能适应征税的目的,这是管税人经常叹息的地方。如果可以不征税则无须多论,但国家是必须收税的,税法的好坏只能是第二义的问题。就像我们应当同情收税者的苦衷一样,如果国家门户开放,为了公平任用人才,采用怎样的考试方式都是必要的,那么考试科目的是非就只是枝叶问题了。实行科目考试,总比什么都不实行要好,从这一点上来说,考试科目的好坏显然不应该成为影响科举评价的累赘。

进一步而言,即便论及科举的考试科目是否妥当,我们也不应一概斥为迂腐。如果因为科目中没有包含近期西洋盛行的政治、法律等学科,就将科举视为无用之物,那是巨大的错误。除了裁判官、技术官、翻译官等不得不将重点放在特殊技能知识上的职务,其他一般文官候补者的第一必需条件,在于高等的常识、明晰的理解力和绅士必须具备的素养,其次是记诵法律规定等。在 1876 年制定的英国高等文官考试科目中,除了罗马法、英吉利法、政治学、经济学、经济史, 还有近世语的德、意、法、荷、西等外国语言和文学,古典有希腊语、拉丁语、梵语、阿拉伯语,以及理论数学、应用数学、博物学、英国史、希腊史、罗马史、近世史、哲学和伦理学等。这颇令我们满意,理解力暂且不谈,尽管常识和修养很难通过一场考试就判断孰优孰劣,但努力尝试比什么都不尝试强一万倍。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的科举以经学和诗文作为考试科目反而可谓得当。如果说中国的考试中没有常识和修养,除此以外还有复查的办法。特别是虽然没有设立历史科,但策问时需要论及时务,可以补足这一缺点……

总之,科举不应当是一概加以排斥的坏制度,反而有足以大加称赞的地方。就如各民族的盛衰荣辱一样,各民族创造的文明也自有定数……中国文明在几个世纪前已经极尽完善, 换言之, 就是到了发展的终点,其停滞不是因为科举,只是运数已尽而已。(《贡院之春》)

以上是科举制创立以来未曾有过的卓越学说,只有思路明晰、学贯古今的博士才能得出这样的论断。由此看来,评价科举的功过并非易事。科举的考察不仅无法脱离中国社会,也无法脱离天下大势。科举的功过是养育它的中国社会的功过,其功过程度必须与世界的进步相对照,才能得出公平的判断。如果科举有功,那应当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树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举有过,应该责备的是它将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围之中,后来不能进行本质性的改善,并且一直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在这种无法超越的体制之内,有人肃清科举,有人将科举浑浊化, 他们作为个人都无法逃脱史家的评判。我在解说科举的同时,也尝试触及与之相关的中国社会,可惜说不尽、道不详的地方还有很多。关于天下大势,我从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不堪其任,所以只能抄写恩师原胜郎博士的高论作为结尾了。

书摘部分经出版方授权发布,较原文有删节,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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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科举有功,那应当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树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举有过,应该责备的是它将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围之中,后来不能进行本质性的改善,并且一直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

图片来源:图虫

按:“金榜题名”“状元及第”是人们对高考生的期待和祝福,这些词语均出自中国古代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作为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的利弊是什么?又应当如何看待科举制的崩溃?日本历史学家宫崎市定以《科举史》一书回应了以上问题。

宫崎市定(1901-1995),日本知名历史学家、京都学派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曾荣获日本学士院奖和法兰西学院颁发的儒莲奖。《科举史》初版于1946年,之后经历了修订重版。《科举史》是宫崎市定关于科举研究的集大成之作,这在这本书中,作者梳理了古代中国的选拔人才制度、从东汉的孝廉科到魏晋的九品官人法,以及最终发展而成的科举制。

他发现,科举制度的设立帮助了历朝天子确立专制权力,并打击了贵族分封制度。“科举是与天子的中央集权制相辅相成而发展起来的制度,同时也是为天子的专制权力起到辅弼作用的制度,”因此唐太宗才会望着新进士行伍而感叹“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贵族与士大夫阶级的此消彼长值得注意,六朝贵族受到尊敬是因为他们受过贵族与家法的洗礼,拥有平民无法企及的教养,然而科举制度选拔的人才拥有高于常人的素养,“与只有自尊心的旧贵族相比,他们理所当然更应该受到世人的尊敬。”此外,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士人在任官之后单独行动,也打破了宗族聚居的传统,出现了近亲散居的倾向。

宫崎市定也指出了科举制的弊端,诸如不鼓励追求纯粹的学问,科举过热甚至造成科举与学问的分离。科举只是任官的门槛,对学问发展的贡献也有限,进士及第并不需要深厚的学问,只需功利性地阅读相关的参考书、在容易出题的地方押题即可。但在指出科举弊端的同时,作者也提示我们,科举制的问题不应当被视为其本身的问题,而是与中国的政制环境息息相关,如此才能公平地评价科举的功过。毕竟,科举的理想是儒教主义的贤人政治,虽然具体实践中有种种不完善之处。

宫崎市定的《科举史》日前由后浪·汗青堂引进出版,我们从中节选了最末一章《科举制的崩溃》,与读者共读。在这一章里,作者讲述了科举制度是官方让渡政治权力给民间的“不成功”的例证,也提到科举制的崩溃同时也是传统中国由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的过程(如果将儒教看成宗教的话),此外他还引用其师原胜郎的观点论证了为什么科举不应当被当成祸国之举。

《科举史》
[日]宫崎市定 著 马云超 译
后浪丨大象出版社 2020-06

一、科举教育:官方让渡政治权力给民间

将科举与原本性质不同的学校制度相混合……这并不是从清朝开始的,而是明朝就已经存在的现象,这一事实也是中国近世官场腐败堕落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上所述,科举是“取士”的环节,是纯粹的官员录用制度,学校是“养士”的环节,应当是教育制度。但近世中国的学校是通往科举的预备阶段,没有教育之实,演变成一连串的考试制度。那么,学校的科举化是在怎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呢?可以说,那就是近世中国将政治权力让渡给民间。

一般认为,近世中国的政治是独裁专制,事实也的确如此,但这种独裁专制在有些领域极为严格,在有些领域又非常宽松。概而言之,盐的专卖、商品课税等有关政府利源获得的领域实行极为严格的统制,但增进民众福祉的公益事业则通常成为政府财政的负担,因此出现了将这方面政治权力尽可能让渡给民众的倾向。

政府将教育的权利让渡给民间几乎也是一样的。就《会典》而言,京师有国子监等各级学校,地方的府县学各自任命教官,各项制度似乎都很完备,但实际的教育有名无实,所谓学校只是徒有四壁的表象。 然而,政府又以文治主义作为国是,将精通古典作为官吏的首要素质,因此有志仕途者都必须首先求学。实际从事学问教育的机构多数是私立,或者名为公立而实际带有私人性质的书院,又或者是由类似寺小屋的机构担任,府县学的教官基本是不参与的。这一事实正是政府将教育的权利让渡民间的 反映 — 教育事业这样耗费极大的部门,与其政府自身经营,不如委予民间更为便利。学校制度很快名存实亡,只停留于法典之上,学校教育实际隶属科举,变为科举的预备考试也便顺理成章。因此,这些民间机构的设立纯粹是作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学校,其目的是从当地缙绅社会中更可能多地推选人才送入官场,使自己党派的势力持续扩张。朝廷为这种形势发愁,乾隆时期多次下达上谕戒饬士风,但既然拱手将教育权利让渡民间,实际上也就失去了管理教育的发言权。不过,值得凭恃的科举之权仍然由朝廷掌握,于是,朝廷致力于将科举的效力发挥到极限,结果只能是不断地增加考试,把科举制度变得更加复杂困难而已。反过来看,政府虽然向民间让渡了教育权,但将科举权抓在自己手中,结果对地方自治的发展可谓毫无贡献。

宫崎市定

既然朝廷将扶养官吏的权利让渡民间,如果还要求官吏成为股肱,为国家鞠躬尽瘁,这样的要求自然效力有限。虽然还能坚守祖制,用前代官吏的规范来要求下一代官吏,但如果期望他们顺应变动的天下形势,通过自发努力做出新的贡献,那是不可能的。国政改革这样的困难事,对于已经地位稳固的官吏来说,是非常危险且必须回避的。这也是清末官吏阶层最为保守而成为改革阻力的原因之一,科举也不例外。

清朝科举中,对于考官等办事员能够期待的极限就是保持公平,也就是公正无私地评分,给予考生平等发挥各自实力的机会,即所谓“严关防”。但到了清朝末年,连考官的公平都变得无法期待。咸丰八年(1858年)的乡试,各地都有不正风气,但遭到揭发的却只有河南省,挖补(裁剪拼接)的试卷达到四十份。就连天子脚下的顺天府也未能幸免,正考官柏葰受家人请托,考试之后偷换答卷,帮助罗鸿绎通过考试。柏葰是蒙古人,科甲出身,历任内务府大臣、军机大臣等要职,当时是一品内阁大学士, 事情暴露后因罪问斩。我们不仅能够看到对科场内不正当行为的问罪多么严厉,同时也能看到,即便如此仍有接连不断的不正当行为。

孙中山说,李瀚章为两广总督时,督署中出卖科第,每三千两银子可以为一个人打通关节。需要考虑的是,科举制度的废除自然是因为清朝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认为旧有官吏任用法已经完全不合时宜而做出的决定,但同时也是科举制度本身从内部走向崩溃,再顽固的保守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其中的弊害。

清末取代科举的学堂奖励法试图将教育的权利重新收回中央,其样式是西洋的,特别是模仿了日本的制度,但采用新制度的理由据说是接近中国的古法。这先不谈。发展新起步的教育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没有财源作为经费,其次是缺乏指导和统率的人才。此外,教育必须以其他社会现状作为背景才能有效推进,但新教育启动时,与之关联的其他行政组织依然保持着旧态,新教育机构是被旧社会隔离起来的先进。革命思想和革命运动在这样的氛围中成长发展,他们抛开清朝所期望的自强目的,并最终灭亡了清朝,成为建立中华民国的原动力。

二、科举的崩溃:从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

以上是站在以清朝为主的立场上论及科举制度的崩溃,但以此作为本书的结论还不够充分。毕竟科举不仅是清朝二百几十年的制度,还实际在中国社会有着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因此,科举的崩溃其实也是延续一千三百年的制度的崩溃。我们必须用长远的眼光,再次站在整体中国史的立场上,重新考察科举制崩溃的意义。科举既是中国性质的,也是儒教性质的。唐朝时由于王室李氏,所以将老子定为祖先,科举中也尽可能掺入了老庄的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科举的儒教性质已经改变。这些努力随着唐朝灭亡而完全消失,在后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儒教是不是宗教,这是反复讨论的问题。这一问题不止关系着儒教,也是宗教本身的问题。反过来说,这取决于能否将儒教包含在宗教的概念之中。将儒教视为宗教时的宗教概念,与不将儒教视为宗教时的宗教概念,多少应该存在差异。但需要注意的是,“宗教”一词其实是西欧语言religion的翻译,而西欧的 religion,本来是指基督教。由于是将类似基督教的事物依次纳入 religion 的概念之中,作为外来词的“宗教”总会带上了基督教的色彩,容易以基督教为中心讨论宗教。 但在今天, 我们不必拘泥于这样的来源,而应该站在最公平的立场上谈论宗教。

儒教已经具备了不容怀疑的五经或十三经,其中一部分是规定从日常坐卧行住到婚丧嫁娶的生活之礼,还有一部分是阐述宇宙论和关于人性论的儒家哲理。它们其实就相当于佛教中的经律论,具体来说,《周易》《诗经》《尚书》《春秋》是经部,《仪礼》 《周礼》《礼记》是律部,春秋三传、《论语》、《孟子》和性理诸书是论部。既然这些文本规范了生活,赋予了宇宙观和人性观, 提供了社会性和个人性安心立命的地盘,那么即便信仰的中心对象是略为含糊的“天”,也不妨碍我们将儒家理解为宗教。

如果将儒教视为宗教,儒士自然就相当于儒教中的僧侣,而主宰僧侣、垄断祭天权力的皇帝无疑就是法王。那么,给读书人公共地位的科举就可以比作儒教的僧侣剃度学术考试。不过,儒教本身绝不是三千年不变的固定之物,唐以前的儒教无论形式还是内在,都没有充分组织化。宋代以后科举逐渐定型, 特别是论部的发展令人瞩目,诞生了所谓的性理之学。其集大成者就是朱子,朱子最值得注意的是编纂了《朱子家礼》。古代的礼经支离破碎, 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朱子将其加以整理 给,婚丧嫁娶仪式确立了一定的规范。可以说,儒教具有完备的经律论是由朱子完成的,朱子才是使儒教成为宗教的大功臣。

朱熹

如此看来,中国是政教合一的典型的法王国家。只是作为法王的中国皇帝政治色彩太重,作为僧侣的官僚同样过于政治家化,比起宗教,科举也带有过多的政治性意味。科举无论从行使方还是接受方来看,都不可能是非常良心的制度,原因就在于政治色彩太浓。

清朝末年,政教一体的法王国家面对西欧新文化,不得不迎来剧烈的动摇。尽管没有意识到,但采用新学任免官吏的尝试无疑就是政教分离的第一步。政教一体基础上的法王(即皇帝)的地位,也不得不因为政教分离遭受深刻的打击。即便清朝不是满族出身,中国国民没有卷入攘夷运动的旋涡之中,这样的统治能够持续多久也值得怀疑。由于法王性皇帝政治的终结,中国完全成为政教分离的国家。面对这样的局面,原本在思想界占据领导地位的康有为一派在民国后仍高唱着保存孔教,被视作复辟论者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随着社会朝向政教分离的方向不断前进,人们开始反思昔日政教一体的弱点,激烈地批驳保教者的论调。思想革命运动不 是本书的话题,这里只介绍一篇鲁迅的短文《孔乙己》……

三、科举果真“有罪”吗?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科举的阴暗面。科举的理想是儒教主义的贤人政治,虽然方法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在期待绝对公正公平的各种措施上,仍有值得采纳的地方。关于科举的是非,古今东西都有议论,评价也各种各样。在东方,特别是中国本土,科举经常是负面的,但在西洋却多半是好意的、同情的倾向,这一点不失为有趣的现象。也许是西欧人听说科举的理想后,夸大了它的效果,而亲身蒙受科举弊害的中国有识者则不禁为其流毒未尽而愤慨,甚至面对将科举复杂化、困难化并加以奖励的明太祖,做出了“其心术有过于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辛辣评价。不过,科举之所以在西洋获得好评,应当归结为科举制首次传入时,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洋社会的落后性。定论一旦建立,就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影响,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倾听已故的原胜郎博士的看法。

世人都说,中国的衰落是因为科举。呜呼,科举真的有罪吗?

议论者动不动就说科举祸国。清朝大厦将倾时,首先废除科举制度救国,结果科举废除没多久国家就灭亡了。如果将科举作为中国衰落的主因,那真是天大的冤枉。中国从一千多年前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其间请托勾结不断,无能之辈屡屡获得重用,但若由此论定科举效果微小,那就是夸大考试效果引发的歪论。近来文明各国任用文武官员之际,几乎都要进行考试,任用晋升必定依照能力,这很难不招来嗟怨之声。

为什么唯独责难中国的科举制呢?科举制值得采纳的点在于原则,官吏任用以公平为第一要义,最崇尚自由竞争。欧美各国在所谓旧时代的十八世纪无须赘言,进入十九世纪后,前半叶也未实行考试任用制度。即便在欧洲各国中号称先进且最民主的英国,以自由竞争为原则的文官考试制度也是在1870 年以后才广泛采用;至于武官任用,则长期采用买官制,直到1871 年。当时反对废除买官制的人说, 考试任用法虽然多少能够期待公平,但恐怕公平的美名之下,不世出的人才只能老死于空山了,卖官制度固然有其弊害,但俊杰一跃就能到达合适的位置,不应该遽尔更改采用考试法……如果将采用考试法引起的人才拥塞之弊,与选拔俊才名下的嬖幸宠进之祸相比,两者的利害得失洞若观火。况且初任之际采用考试法,何以必然妨碍以后选拔新颖的人才呢?非议这样的考试法,是因为预设了考试不合格的人中一 定有很多人才,这难免沦为脱离实际的空谈。欧洲各国如今多采用考试法,北美合众国也吸取滥任的教训,自 1883 年起实行文官任用考试,这无疑是进步的大势所趋。中国自千年以前实行科举考试,历代逐渐加以改良,最终出现了南京贡院般巨大的建筑,这是最值得肯定的,而不应当嗤之以鼻。主义透彻与否姑且不论,通过考试广泛选拔人才,这一 点远远领先欧美各国,这也是中国成为先进国的原因。中国的文明已经达到了发达的顶点,而且长期免于解体,得以维持权威性,这主要是科举的成就,它防止了阶级制带来的腐败。如果中国没有科举,其文明的末路无疑从数世纪前就开始了。

议论者又说,科举的原则很好,但实际考试的方法不得当,考的不是经世济用的学术,而是拘泥为诗文为主的八股旧套,这一点最值得讨论。此说看似有理,然而,所谓恶税使征收便利,能够保障财源,而所谓良税使征收繁杂,经常不能适应征税的目的,这是管税人经常叹息的地方。如果可以不征税则无须多论,但国家是必须收税的,税法的好坏只能是第二义的问题。就像我们应当同情收税者的苦衷一样,如果国家门户开放,为了公平任用人才,采用怎样的考试方式都是必要的,那么考试科目的是非就只是枝叶问题了。实行科目考试,总比什么都不实行要好,从这一点上来说,考试科目的好坏显然不应该成为影响科举评价的累赘。

进一步而言,即便论及科举的考试科目是否妥当,我们也不应一概斥为迂腐。如果因为科目中没有包含近期西洋盛行的政治、法律等学科,就将科举视为无用之物,那是巨大的错误。除了裁判官、技术官、翻译官等不得不将重点放在特殊技能知识上的职务,其他一般文官候补者的第一必需条件,在于高等的常识、明晰的理解力和绅士必须具备的素养,其次是记诵法律规定等。在 1876 年制定的英国高等文官考试科目中,除了罗马法、英吉利法、政治学、经济学、经济史, 还有近世语的德、意、法、荷、西等外国语言和文学,古典有希腊语、拉丁语、梵语、阿拉伯语,以及理论数学、应用数学、博物学、英国史、希腊史、罗马史、近世史、哲学和伦理学等。这颇令我们满意,理解力暂且不谈,尽管常识和修养很难通过一场考试就判断孰优孰劣,但努力尝试比什么都不尝试强一万倍。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的科举以经学和诗文作为考试科目反而可谓得当。如果说中国的考试中没有常识和修养,除此以外还有复查的办法。特别是虽然没有设立历史科,但策问时需要论及时务,可以补足这一缺点……

总之,科举不应当是一概加以排斥的坏制度,反而有足以大加称赞的地方。就如各民族的盛衰荣辱一样,各民族创造的文明也自有定数……中国文明在几个世纪前已经极尽完善, 换言之, 就是到了发展的终点,其停滞不是因为科举,只是运数已尽而已。(《贡院之春》)

以上是科举制创立以来未曾有过的卓越学说,只有思路明晰、学贯古今的博士才能得出这样的论断。由此看来,评价科举的功过并非易事。科举的考察不仅无法脱离中国社会,也无法脱离天下大势。科举的功过是养育它的中国社会的功过,其功过程度必须与世界的进步相对照,才能得出公平的判断。如果科举有功,那应当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树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举有过,应该责备的是它将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围之中,后来不能进行本质性的改善,并且一直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在这种无法超越的体制之内,有人肃清科举,有人将科举浑浊化, 他们作为个人都无法逃脱史家的评判。我在解说科举的同时,也尝试触及与之相关的中国社会,可惜说不尽、道不详的地方还有很多。关于天下大势,我从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不堪其任,所以只能抄写恩师原胜郎博士的高论作为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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